“近乎无风险”“保底”“打折买牛股不涨也赚钱”,一位投资者李女士花费120万元认购了一款这样的专户理财产品。18个月后,亏损31万元。李女士愤而起诉,却被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裁判文书,一起购买理财产品引发的纠纷浮出水面。
2016年5月,钱景公司理财师向李女士推荐理财产品,其中一款“财智定增9号”产品,宣传资料中使用“近乎无风险”“保底”“打折买牛股不涨也赚钱”等宣传,投向标的列举了4只优质股票。李女士咨询理财师,得知这是一款“低风险、高收益”产品,就按照对方要求通过网银打款120万元到财通基金账户。本想“躺着”稳赚不赔,不料18个月到期后,共损失本金313920元。李女士多次联系钱景公司退赔无果,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此案例,钱景公司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不当宣传行为呢?由于李女士并未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关于李女士称钱景公司未了解其财产状况及风险偏好、未告知风险,法院则认为,李女士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填写了《个人投资者风险属性评估问卷》,该问卷中主要内容即为风险偏好和财产状况内容;同时,李女士所签订的基金合同中包含了产品风险告知内容,她在该合同上签字确认并录像。也就是说,如果李女士在填写问卷和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内容,或根本就没有阅读风险告知的内容,便“签字画押”了,那么,“白纸黑字”将视同李女士签字确认了基金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及经济损失,则完全由其本人承担,官司最后败诉了,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怨不得别人。
此案例教训深刻。如何避免类似投资风险呢?一方面,不要轻信理财师的忽悠。如果对方涉嫌夸大宣传等不当宣传行为,或为了拉投资予以“保底”“稳赚不赔”等承诺,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注意收集相关有效证据,或让理财师出相关具书面承诺书,一旦引发纠纷,也就有充分证据打赢官司。另一方面,填写风险属性评估问卷和签订基金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风险告知内容部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再选择是否购买,避免将一些“高风险”理财产品,误以为“保底”或“低风险”产品而购买,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此案例就是一堂典型的投资理财风险课。投资者应当注意理财产品与存款有着本质区别,存款收益一般与利率挂钩,比较稳定;而理财产品不具有保本和刚性兑付属性,其收益则与投资的标的物走势挂钩,波动比较大,有可能盈利,也有可能亏损,盈亏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此,投资者一定要心中有数,谨慎投资。(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