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提升“五种能力”,要靠一系列制度安排,靠上市公司奋力拼搏和主动创造,但更重要的是坚守“上市初心”,进一步加强上市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起点的认识。
4月9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总结了近年来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成绩,分析了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要求上市公司提升“五种能力”,即抓基础,巩固治理能力;强主业,增强竞争能力;育长板,提升创新能力;增韧性,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效益,提升回报能力。这既是监管部门对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系统性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给自己立下的“军令状”,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期待,有助于增强市场发展信心。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提升“五种能力”,要靠一系列制度安排,靠上市公司奋力拼搏和主动创造,但更重要的是坚守“上市初心”,进一步加强上市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起点的认识。企业不能仅在上市前战战兢兢“备考”,上市后只求“及格分”,令竞争力一步步消退。企业上市意味着承担巨大的责任,包括遵纪守法的责任,在本行业引领产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回报投资者和社会的责任。
经过数十年发展和改革开放,我国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了不可忽视的竞争力。这从实体上市公司利润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的近一半,上市公司缴纳税费相当于全国税收的近1/4,实体上市公司研发强度达2.3%、为规上企业平均水平的1.6倍等指标,可以得出基本结论。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一些上市公司在享有资本市场融资便利、增信便利、营销便利、并购重组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与投资者沟通不畅、忽略普通投资者诉求、冲劲干劲不足、满足于维持现状的情况;一些上市公司滥用融资优势,过分搞多元化经营,主业得不到夯实,一些所谓的多元化业务最终沦为鸡肋;一些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掩盖业务不精、创新能力不强的实情。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上市公司搞财务造假,欺骗市场;还有的借用资本市场机制,搞空手道、连环套,非法腾挪资金,发不义之财。在大部分上市公司形成竞争力和增强竞争力的同时,以上这些不良现象并不罕见,应当严加管理,依法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经营不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渠道,包括直接退市,也包括被优质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整合。也要进一步引导、强化上市公司的初心意识,增强其坚守“上市初心”的自觉。
上市公司坚守初心,应当遵循提升“五种能力”的要求,用好资本市场良好机制,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为对投资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第一要务。上市公司把资金用好,把产品和服务搞好,树立和提升品牌,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开拓发展空间,是其肩负的基本责任,也是评价其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的基本标准。如果公司经营效率不高,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风险面前懦弱无力,就应该被淘汰。
上市公司坚守初心,还应该认真提高回报能力。回报能力既包括分配环节的现金分红,也包括市值低迷时期的市值管理——用回购注销股份的方式增厚股东权益。还包括及时出清不良资产,保持轻装前进状态,维护资产质量整体稳定。也包括加强研发投入,加强先进技术和先进产品的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安排“后手”。
上市公司坚守初心,也包括急流勇退。在公司竞争力明显消退、不能满足持续上市要求的时候,大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应当主动寻求退市,或者接受优势企业的兼并。尊重优胜劣汰机制,尊重法治,不浪费公众资源、社会资源,也是坚守“上市初心”的表现。
上市公司坚守初心,还应当增强大局意识,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勇于担当。当前,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都面临多重复杂的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冲击实体经济,给人员就业、物流畅通、消费升级、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带来严重挑战。中国上市公司群体作为优秀企业的代表、资本市场的宠儿,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稳定生产、稳定供应、稳定就业;与此同时,根据形势变化,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创新发展,推动实体经济、资本市场、科技创新三者良性循环。
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灵魂和生命线。“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是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的基本要求、底线要求;应当进一步提出“给社会一个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的要求,督促上市公司运用好资本市场机制,切实提升“五种能力”,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资本市场增信提质作出更大贡献!(董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