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央行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常态化处罚

来源:城市金融报 发布:2022-03-02 14:52:58

人民是我国的法定货,人民现金更是最基础的支付手段。尽管金融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但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依旧时有发生。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拒收人民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全国共核实拒收现金行为212起,其中以停车场、生活缴费、保险公司为主。以去年第四季度为例,被处罚并曝光的32家拒收现金单位中,有10家是因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现金支付停车费。

移动支付虽然便捷高效,但也受电子系统、网络环境、移动终端等方面的限制,一旦发生系统故障、电力中断以及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现金的重要作用便凸显了出来。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从节约成本等方面考虑而拒收现金,给一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和麻烦,也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人民的尊严,对拒收现金行为坚决说“不”。央行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常态化处罚,表明了严厉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决心。

消费者用智能手机扫码,“滴滴”声响之后,能瞬间完成移动支付,十分方便快捷。尽管支付方式多元化发展较快,移动支付已成很多消费者的偏好,但现金需求依然旺盛。据统计,2021年全年现金净投放6510亿元,2021年末我国流通中现金(M0)首次突破9万亿元大关,保持稳定增长势头,不少个人和小微企业仍存在较坚实的现金需求。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并不能熟练掌握移动支付,在一些相对偏远或贫困地区,电子支付机具布设也很难达到全覆盖。而现金使用几乎不受环境、场景、物质条件限制,不需要银行账户、手机终端等应用基础,对老年人、农民和低收入人群等特定群体至关重要。

然而,不少商户、机构,基于成本控制、钞票防伪、安全卫生等方面考虑,不愿意收取现金;有的法律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公然张贴“拒收现金”的告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当下,不少商家担心现金传染病毒,以防疫为借口,堂而皇之地拒收现金。表面上看,商家拒收现金给消费者增添了麻烦,让他们手拿现金却买不到东西。殊不知,拒收现金行为已违法违规,不仅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是对人民的不尊重和亵渎。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是人民;以人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目前,央行已经明确政策标准,针对场景复杂、主体繁多、公众对拒收现金理解差异大等问题,制订发布了人民现金收付指引,完善了违规处罚标准,对核实为拒收人民现金行为的,将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

期待人民银行通过常态化管理,打击各种拒收现金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的法定地位。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遭遇拒收现金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并勇于进行投诉、举报和依法维权。

关键词: 拒收现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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