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尝鲜”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 试点工作仍需不断完善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2021-03-17 10:18:15

继3月1日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成功开展首批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业务之后,3月8日、3月11日,银登中心又先后发布了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三家股份制银行拟对其单户对公债权项目进行竞价转让的公告。

今年1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并将纳入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贷、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贷纳入转让范围。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以前的规定,个人贷款不良资产不得进行批量转让,对公贷款不良资产也只能以3户及以上的数目进行“组包”转让,此次试点不仅拓宽了不良资产转让类别,也放宽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门槛要求。

2021年,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只增不减,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破冰”,有助于银行进一步卸下“包袱”,对提升银行资产质量和稳定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意味着以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的速度正在加快,这将进一步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的多元化有助于挖掘更多的市场力量参与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这对市场正常运转将起到较好的补充作用,便于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试点业务“破冰”

3月1日,共有6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成功竞价,涉及不良贷款本息金额合计6.57亿元,全部采用多轮竞价方式。

其中,工商银行公开转让5单业务,不良贷款本息金额共计6.39亿元,包括2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底层资产分别来自浙江和四川;3单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底层资产包括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和信用卡透支业务。

平安银行公开转让1单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本息金额共计1773万元,底层资产为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

据银登中心介绍,首批试点业务转让公告发布后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挂牌后申请参与竞价的受让方达到16家,涵盖了全部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分公司,以及5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最多时有9家受让方对同一单业务进行报价,报价轮数最多达44轮。

最终,东方资产、长城资产四川省分公司、信达资产浙江省分公司、国厚资产、广西广投资产等资产管理公司在相应竞价业务中出价最高,竞价成功。

公开资料显示,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试点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参与试点的不良贷款收购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根据银登中心3月12日最新发布的开立账户机构统计表,大型银行有41家分支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有64家分支机构在银登中心开立了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助银行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加快。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银行业累计处置不良贷款8.8万亿元,超过之前12年总和。2020年末,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1.92%,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

“去年不良贷款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内引导银行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使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是必然趋势,所以从2020年开始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他表示,可能2021年需要处置的不良贷款还会增长,甚至会延续到明年,因为有的贷款期限比较长。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渠道是清收重组和减免、自主核销、不良资产对外转让和不良资产证券化。

“总体来看,这四种处置方式各有优缺点,速度慢、批量化处置能力不足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佩珈表示。

“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全面开启了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新模式,打破了商业银行单独核销贷款的旧格局,有利于加速银行不良贷款的全面处置速度,让商业银行能够进一步轻装上阵,有效化解风险,为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以及疫情之后经济快速恢复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有研究人士如是评价。

试点工作仍需不断完善

《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具备试点资格的金融机构均在积极准备,未来将有更多机构参与到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试点中来。不过有专家表示,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在实际处置中仍面临一些难点,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以及相关监管政策。

“目前来看,银行转让不良贷款可能面临的困难包括转让价格的确定,尤其是在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的过程中,对单笔贷款情况逐一核实的难度较大,确定合理的价格难度更大。”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

此外,由于受让后不能二次转让,作为受让方的资产管理公司,需建立相应的催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

对于后续处置,国厚资产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个人贷款清收的相关制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技术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开展工作。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和重组等方式,并积极借助司法力量,同时根据个贷资产区域分布情况,与优质服务商进行合作,发挥地域优势,提升处置质效。

徽商银行风险管理部肖旺认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应进一步完善个人贷款业务风控体系,同时密切跟踪同业转让案例,加强与同业、司法机关的沟通,深入分析定价、个人信息保护等核心难点,进一步完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制度。

“要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覆盖全社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为不良资产处置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李佩珈建议。记者 孟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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